小区能把物业赶走吗?
在小区生活中,物业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生活体验,当物业的服务无法满足业主的需求,甚至出现严重失职等情况时,许多业主都会产生一个疑问:小区能把物业赶走吗?答案是肯定的,但这一过程并非简单直接,而是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我们要明确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这意味着,业主是小区管理的主体,物业是受业主委托来提供服务的,当物业不能履行好委托职责时,业主有权更换。
具体要通过怎样的程序才能赶走物业呢?第一步,需要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重要组织形式,成立业主大会通常需要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筹备组,筹备组应当在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二步,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解聘现有物业,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解聘物业服务人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这就要求业主们积极参与,表达自己的意愿。
第三步,在业主大会做出解聘物业的决定后,要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要和新的物业服务人签订合同,在新老物业交接期间,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赶走物业可能会面临诸多困难,部分业主可能对相关程序不了解,积极性不高,导致难以达到法定的表决比例,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可能不愿意轻易退出,会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接,甚至与业主产生冲突。
为了顺利实现更换物业的目标,业主们需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可以通过社区公告、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更换物业的必要性,提高业主的参与度,在与物业沟通和交接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冲突,必要时可以寻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和帮助。
小区是能够把物业赶走的,但需要业主们团结一心,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才能实现小区管理的良性循环,为居民创造一个更加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这段话以拟人化的手法描述了小和 物,赋予它们人的情感和行为特征:作为家长的小区在面对不尽责的服务时会进行深思熟虑的决定过程而非轻易地采取行动(即‘把’),这样的表达方式既生动又富有深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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